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部门: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电动先风

(图片来源:电动先风)

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今日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能够享受该政策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为了支持节能汽车的发展,中国最早于2014年开始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

该政策原本在2017年底到期,但是在到期前被延续到了2020年年底。2020年3月,该政策又延续到2022年底。

8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该政策延期明年底。新华社当时报道称,此举有望在明年免征约1000亿元的新能源汽车购置税。

在1至7月,中国免征了价值407亿元的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较去年同期增长108.5%,新华社在9月1日援引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称。

在7月,该金额为71.7亿元,同比增长119.1%,据该报道。

以下是财政部官网发布的公告全文:


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号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9月18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6日